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结算价(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表),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22条规定,参考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经中国***批准,现就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结算价编制方案进行了调整。
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关于调整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结算备付金缴存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办发〔2017〕24号)规定,调整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结算备付金缴存有关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调整有关调整事项
(一)调整方案
(1)调整方案:本次调整对象为IC200**约的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调整前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在股指期货各合约上的持仓、空单等数量。调整后的持仓、空单数量,自合约申报结束之日起计算。
(2)调整方案:本次调整采用交易限额制度,即交易限额为单个合约50手,单个合约日内开仓量不得超过50手,交易限额为20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得超过500手,套利交易开仓数量不得超过500手。
(3)调整方案:本次调整实施后,自合约申报结束之日起,将挂单时间调整为每个交易日的9:00至11:30,13:30至15:00,13:00至15:00。交易限额将由中金所另行通知。
二、交易限额调整
(1)中金所公布《股指期货相关合约实施细则》。
(2)按照规则调整标准,调整后的交易限额为300手。
(3)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为20%。
(4)调整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
(5)套期保值交易开仓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
(6)套期保值交易开仓交易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二。
三、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调整
(1)调整前合约保证金标准为4%。
(2)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5%。
(3)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8%。
(4)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8%。
四、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和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
(1)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10%。
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8%。
(2)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15%。
(3)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15%。
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15%。
(4)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10%。
(5)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15%。
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15%。
调整后合约保证金标准为15%。
四、期指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
1、限仓制度调整
自2020年9月24日交易时(即9月23日夜盘交易小节时)起,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在铜、铝、锌、铅、天然橡胶、棉花、黄金、白银和燃料油等期货合约上单日开仓量不得超过600手。单日开仓量调整为500手。
2、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单日开仓量调整
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单日开仓量调整为1200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