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合约规则(股指期货合约的基本规定)
股指期货合约规则包括了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开盘价、收盘价、成交量和总持仓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引入了熔断机制,从而更好地避免股指期货合约过度集中。
股指期货合约的基本特征是:交易股指期货的合约月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交易股指期货合约的月份是连续的。
对于交易者来说,股指期货合约交割是指证券交易所规定进行股指期货交易的日期,对于交易者来说,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一般都是最后交易日后的第四个交易日,交易者必须在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进行平仓。
如果没有调整股指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那么投资者就必须在合约交割月份的第三个交易日之前进行平仓。同时,买卖的股票持仓与合约中的持仓不一样,即交易手数是固定的,比如一手股指期货合约的价值是300万元,那么买卖一手股指期货的投资者就需要支付的保证金一般都是9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