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交割标准(原油期货的交易规则):
1、交割商品最小单位0.5元/桶,交割单位2000桶;
2、石油交割地点:位于俄克拉荷马州库欣的库欣;
3、交割商品最小交割单位为0.1桶/桶,交割单位1000桶;
4、交割业务流程:原油交割标准是指原油期货合约到期后,交易双方同意在某一时间通过指定交易的方式,通过**结算所统一进行的交割。我国的原油期货的交割流程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货交割与原油期货合约、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货合约、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原油期货合约、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原油期货合约、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货合约、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货合约以及中国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的原油期货合约。
三、交割方式:
1、卖方交割:卖方交收标准货款,用于实际交收的标准仓单。交易所对卖方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每天交易结束后客户持仓不得再对其交割业务及会员进行交割。
2、交割方式:买方交割:买方交割,卖方交收货款。交易所分配标准仓单交收保证金,用于实际交收的标准仓单。
3、货款:买卖双方在仓单注销日当天交收,直至标准仓单注销日后(不含注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