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石化操纵期货【远大期货事件案】
据媒体报道,远大期货有限**、远大集团、远大集团、郑商所、申万宏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等多家机构的高管透露,远大期货在2018年一季度在资本市场采取了大幅减仓、空头逼仓等违规行为。具体包括,直接投资股票,然后利用虚假宣**骗取券商佣金,合计持有股票超过20亿元;以自认为合适的自有资金、在香港进行配资,然后通过股票的回购行为,购买联华基金等产品,获取可观的收益。
对此,有业内人士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远大期货在涉案期货市场中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对待,给券商带来了巨大的风险。一季度在市场交易的基本类型、品种的选择和走势上都存在差别,因此远大期货在操纵期货市场上做的非常不合适,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只有采取适当的方式去投资和分散风险。上述券商资管人士向记者透露。
另外,远大期货在2017年8月14日被市场监管总局采取强制平仓处罚措施,没收违规所得9.12亿元,包括“董事长张延军”、未按规定将**财产转移至上市**,并被处以罚款3.6亿元;随后,张延军被判****3年,并处罚金4.6亿元;第二次,张延军在涉案期间收到了***发布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没收违法所得2.57亿元,包括财务造假、泄露**信息等8类。此外,还涉嫌**交易、操纵期货市场等9类案件还有13个。
这次被罚影响最大的可能无疑是远大期货。这便是一起涉及期货操纵的交易所。
为什么这么说呢?实际上这次远大期货被罚,也不是某投资者个人对此感兴趣。目前来看,多位投资者发现,远大期货有限**、申万宏源期货有限**、国泰君安期货有限**、中国期货业协会、金瑞期货有限**、格林大华期货有限**等4家期货**,其都存在违规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具体来看,被罚原因主要集中在:
1、未按规定及时发现并及时报告中国***及其派出机构,主要以合法期货交易为目的,通过编报虚假信息、**信息等方式,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信息披露秩序;
2、未按规定建立并使用虚假**等手段,利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信息、**信息,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信息披露秩序;
3、未按规定使用虚假信息、**信息、**信息等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信息披露秩序;
4、未按规定、利用计算机技术、计算机网络等手段,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信息披露秩序;
5、未按规定对违法行为负有责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照有关规定,决定对远大期货及其派出机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市场服务机构、客户、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机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证券资产管理机构及其他有关人员等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上,监管部门从未对远大期货及相关人员处罚过。2013年10月15日,*****发布《关于对远大期货(000613)等五家期货**及其派出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派出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