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借出交易(期货 买入),借入期货,到期日到期时则由买方支付货款,即期货转为卖方,期货到期的合约要么由买方偿还,要么由卖方偿还。即:期货市场要卖掉期货合约时,由该买方收取货款,卖方必须在到期日前,在期货合约上按照期货交易所确定的价格买进期货合约。如果买方是希望在到期日以后买进交割的卖方,则在期货市场上通过平仓或实物交割赚取交割差价。一般来说,在到期前,期货交易是买卖双方一视同仁,根据约定的交割标准和数量,按照期货合约履行合同的总价值。期货交易具有双向性,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这种交易机制使期货交易的风险大大降低。
期货合约的履行通常有四种形式:实物交割、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此外,期货合约的履行本身也是一项风险控制手段。期货交易是在现货交易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1)交易双方不必对实物商品的数量、质量、交货地点等进行协商,而是按照标准化合约的条款约定,交收一定数额的标准化合约。
(2)期货合约的履行,必须符合交易所要求。
(3)交易双方不必对实物商品的数量、质量、数量进行协商,而是按照标准化合约的标准和数量进行协商,不含标准合约的其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