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与基金的关系图(股指期货和指数关系)图(中证500指数)
股指期货合约的相关内容:
期货合约中规定卖方: 买方 卖方: 约定买卖合约的品种,或卖方: 同时,在合约到期日,依照规定对交易双方交割 或自行交割的合约进行结算。买方: 是指持有同一品种同合约的买方 在合约到期日,根据对市场的预测或计算,以市场的价格买卖该品种期货合约的数量。
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和最后结算日: 合约到期月份是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 最后交割日: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交割单位: 必须在最后交割日之前交割,一般而言,期货交割单位都是 手 在商品具体交割地点进行,商品具体质量标准由卖方 (牌号)和 交易所统一规定。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闭市后向交易所提出交割申请,交易所在最后交割日根据当日结算价,决定是否批准期货合约的交割。交割费用: 交割手续费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零点八,交割单位为0.005元。交割费是指合约买方在最后交割日结算时,按照交易所规定应交纳的税款、保险费和其他有关款项的总和,该笔费用由买方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