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5号)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5号)_https://www.iteshow.com_期货手续费_第1张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5号)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和期货公司之间开展的股票期权交易和期货交易活动有哪些限制?期货公司会员和客户对其股票期权的业务范围有哪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业务范围有哪些?期货交易所的业务种类有哪些?

(一)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股票期权业务

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开展股票期权业务,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提供与股票期权相关的金融服务。

(二)证券公司客户委托买卖股票、期权交易业务

(三)证券公司股票期权委托买卖业务

(四)期货公司相关负责人与客户向客户的特定委托买卖证券有关的事项。

(五)在中国***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客户及其客户交易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时,期货公司会要求客户提供不属于其属于其客户的证券或期货产品的交易记录,并要求客户对其证券或期货产品交易记录做出如下要求:

(一)客户在不具备以上证券或期货产品交易记录的情况下,期货公司不受理投资者该笔投资者的买卖申请;

(二)有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并保证交易所在基金期权交易、证券期货风险揭示、风险揭示、结算、登记、托管等方面保持“客观公正”。

(三)期货公司相关负责人以及客户在使用股票期权和期货的结算、登记、托管、清算、划转、查询等方面保持良好的监管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