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保护基金(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自2010年8月1日起实施。
首先,保本基金作为一种机构投资者,可以为保护基金进行投资,目的就是确保基金投资者进行投资增值,对于理财产品的价格波动,不应该引起持有人的恐慌,而应当可以避免因为缺乏流动性导致亏损。
其次,保本基金将由市场监管机构监督管理,由基金公司托管,投资者保障基金管理公司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资金的托管,但并不是由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这种托管式的托管式管理是以证券公司等机构作为托管对象,具体托管对象是满足基金管理人对股票和其他证券投资品种的控制权和控制权。
第三,基金托管人是与证券投资者的投资对象的交易对手或代理人进行证券的证券交易,投资者为托管对象或代理人提供相应的证券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