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第四条规定(期货交易第四条规定是什么)第四条规定:期货交易的核心是风险控制。期货交易的核心是价格发现,指通过预测和风险管理来规避风险的期货交易。在价格发现中,价格发现是指在同一商品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约价格存在一个期货合约的价格变化。
第五条规定:期货交易具有杠杆作用。
期货交易具有高收益高风险的特点,期货交易采用的是保证金交易。保证金既可以以小博大,投入也可以翻倍。从风险和收益的天平来看,风险控制是最重要的。期货交易的杠杆作用是在期货市场占有最大的份额,其次才是保证金的杠杆作用。
期货交易对于交易者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期货交易是保证金交易的,保证金比例不同,风险和收益之间也是不一样的,投资者要掌握以下几点:
1.期货交易保证金是保障的。保证金可以交易数倍、资金翻倍,同时也可以双向投资,也可以买涨买跌。期货交易的保证金比例越低,交易的风险性越高。
2.交易灵活。期货交易交易者既可以随时查看手中的订单,也可以随时下单交易,当然收益也是比较可观的。而且期货交易的资金是滚动使用的,并且不用担心亏钱。
3.交易时间灵活。期货交易时间是24小时,每天的交易时间都有充足的时间。期货交易者可以在白天操作,交易时间段中也可以利用交易软件操作,白天交易机会多,赚钱机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