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的最后交割日时(股指最后交易日和最交割日),在最后交割日收盘时,A股仍为最后交易日。期货对最后交易日的规定是:合约月份:从最后交易日开始,所有未平仓合约的持有者都需要进行交割。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交割日是指某**货合约最后一个交易日,如中金所国债期货最后交易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周五。
最后交易日为交割等级: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周五,如中金所国债期货最后交易日为交割等级。最后交易日是指某**货合约最后一个交易日。
交割期是指到期合约的行使期,期间的差价称为到期日。以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IF)为例,合约到期时,由交易所统一规定,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比如沪深300指数期货到期日是2018年8月30日,而中金所国债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2017年11月16日,在该日交易所统一规定最后交易日是除了9月16日,其余时间均为次日,最后交易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交割地点是指交割地点是在最后交易日的第三个周四。所以在最后交易日之前尽量不要持仓过节,除非买入或者卖出在最后交易日收盘前平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