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标准化的期货合约(对于商品期货来说,期货交易所在制定合约标的物),合约数量固定,一般月份(比如1月)、6月、9月、12月、3月、4月、5月,这些合约的标的物,在期货市场上,会有价格的波动,期货市场的价格波动往往是因期货市场中买卖的对象不同而发生波动。
期货交易,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场内交易指的是标准化合约,包括期货合约、远期合约和掉期合约等;场外交易指的是期货合约可以交易的功能,包括远期合约、期货合约的组织与执行等,目前只有成熟的场外交易平台,不建议投资者参与。
2.期货交易是如何产生的?
期货交易主要是买卖合约,但又分为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商品期货:指的是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标准化合约,合约中的商品标的物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商品,而金融期货则是以金融资产为标的的金融期货。
金融期货:一般指的是期货合约,但又有很多衍生工具,如汇率期货、利率期货、债券期货等,而且投机性很强,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的期货合约,例如沪深300指数,因为其不涉及实物所有权的转移,因此属于一种风险资产,但又可以获得无风险收益。而利率期货:其风险程度也比较低,由于其具有一般债券特征,因此可供投资者交易,利率的价格和利率的波动也就可以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