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股指期货交割日(股指期货交割日交割价):2017年11月16日
结算日前买方结算公司会员收到结算参与者的资金账户余额,应在交割日的15:00前将结算准备金补足至结算参与者的保证金账户,逾期未补足的,交易所应在收到结算参与者追加保证金通知后的5个交易日内将结算结果通知会员。会员应将之前已在结算参与者的资金账户内的足额划入结算参与者的保证金账户。保证金账户内应当存入保证金后,方可继续使用。结算参与者必须在收到结算参与者追加保证金通知后的5个交易日内将之前已经开出的结算账户内的保证金补足至结算参与者的保证金账户。如果仍不准备追加保证金,结算参与者有权要求交易所将结算参与者的保证金账户内的保证金余额补足,如果结算参与者仍不准备追加保证金,则交易所将继续按照保证金的要求继续进行强行平仓。
交割日是每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交割日期包括交割日的倒数第二个交易日,交割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是最后交易日。为了防止被强制平仓的,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应该进入交割月进行交割。若遇到长时间不进行交割的,交割期间市场仍然很活跃,交割参与者会向交割相关会员报送对应的数据。交割日历需明确,在交割期间中,相关会员均不能提出交割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