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方式(沪深300股指期权交割方式)
以下是我国的沪深300股指期货交割方式的交割方式:
1、交割:个人投资者和企业投资者进行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同时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将由上海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实施。
2、合约月份:合约月份是沪深300指数期货合约的最后一个月份,合约月份通过标准化合约进行了调整。
3、最后交易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交割日期为合约到期月份的15日,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以沪深300指数期货为例,为保证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交割量,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沪深300指数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并在最后交易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标准交割。
根据相关计算公式,交易所标准交割量是合约的可交割量。按照标准交割量的大小,股指期货的交割量是一个整数倍,用来衡量指数期货份额的可交割量。但沪深300指数期货的交割量不能小于上证50ETF期权的交割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