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实行的结算制度 期货交易采取的结算制度为期货合约的履行提供了保证 (一)常见的例子
1. 第1条 “会员的结算日,是指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结算、交割业务的具体办理”
2. “会员的结算日,是指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结算、交割业务进行结算的具体办理。”
二、实物交割,这是交割商品必须交纳的合约
这种实物交割形式的实物交割一般为合约到期时,按照固定的比例向交易所交付货物,而期货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买卖期货合约。
“实物交割”也称为“实物交割”,是指期货交易者根据对市场未来价格的预期,签订期货合约,进行实物交割的行为。
实物交割分为实物交割和“滚动交割”两种方式,如果投资者不想在合约到期前进行实物交割,则可以选择到期后进行实物交割。
期货合约在交割期间的交易时间不同,一般商品期货交易所都是采用连续的交易方式。当遇到期货合约出现异常情况,期货交易所可以通过对冲平仓等方式来对冲掉部分头寸。
期货交易手续费和保证金是按合约成交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的,每个品种都不一样,一般交易所手续费是固定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