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期货结算机构 中国期货结算制度2018-2021年10月 期货结算机构主要包括会员、客户、境外特殊参与者、期货市场监控机构、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期货市场监控机构、期货结算机构、中国期货市场监控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市场基础设施机构。
据中国期货业协会统计,2021年期货行业累计收到参与交易的客户5420户,累计成交量2361.50亿手,成交金额372.83万亿元,分别较2020年增长113.29%和119.38%。截至10月,期货行业客户权益同比增长143.29%,机构客户权益同比增长58.17%,参与交易客户数同比增长41.29%。
2018年12月16日,大商所发布公告称,经中国***批准,将交易所其他品种交易限额豁免至可在全国期货市场监控机构网站进行发布。
大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2021年12月16日,根据***《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大商所 对铁矿石、豆粕、棕榈油、聚丙烯、聚*乙烯、焦煤、焦炭、铁矿石、胶合板、纤维板、鸡蛋等9个期货品种的交易限额豁免至可在全国期货市场监控机构网站进行发布。
据期货日报记者了解,为防范化解市场风险,近期,大商所持续强化监管执法,对违规交易和违规行为依规进行查处,并依规采取自律监管措施。交易所高度重视对违规交易和违规行为的监管。对于发现、查处的违规行为,交易所在违规处理中予以坚决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