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期货市场基础性制度的有 我国期货市场基础性制度有哪些?
在我国的期货市场中,形成了以期货价格为基础的,并且有大量的投资者会参与进来,所以形成了期货价格的三种基础性制度。
期货基础性制度的另外一种形式是现货交易制度,它是指期货合约买卖的数量与标的商品数量之间存在买卖差价的制度。它主要是为了管理和防范价格波动风险,在市场价格大幅波动时,为了防止期货价格大幅度波动所采取的是保证金制度。
具体的基础性制度为:
1.期货合约 期货合约都是具有实物交割制度的。合约中的合约规定了不同的月份,一般都是到期日,不同的品种,一般来讲期货交易是到期日的第三天,但是不同的品种,还有不同的合约,在到期日之前都会提前平仓。
2.持仓限额制度,具体包括平仓手数、平今仓手数、持仓限额等。例如持仓限额规定了交易所对期货合约的规定,从2004年1月起,持仓限额是3万手。
3.大户报告制度,也就是大户报告制度,投资者可以利用大户报告制度为交易者提供权威性的数据,来解释市场的一切行为,并且对市场的发展是具有高度的把握。
4.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由于期货交易在实施、实施、信息保密、监督等方面的特殊性,使得投机者无法获取交易,没有合理的行为。
5.限仓制度,是指期货交易者在某一特定时间内,按照一定标准和方法,对交易的持仓数量,超出其持仓限额的,称为大户报告制度,对市场中未完成交易的合约实施关停,不再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