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居间人和经纪人,到底有哪些区别? 期货居间人的真实现状是什么?是否有很多的居间人在使用居间业务时,可能是与某些期货公司相比较,主要还是看其公司的合规。下面就跟大家详细了解一下,什么是期货居间人。
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期货居间人。
所谓的期货居间人,又称为代理业务。是指期货公司和期货交易所(俗称“期货市场中介机构”)之间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它是指期货交易者,其与期货经纪公司订立经纪合同,买卖期货合同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按约定的价格向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
我国现行期货交易制度有两种,一是直接向期货公司下达指令,下达指令的必须是符合规定条件和流程的居间人。二是以代理客户为主体的居间人。前者是指期货公司的员工,其与期货经纪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书有两种形式。
我国期货居间人与期货市场中介机构,即开户机构和交易所都可从事居间业务。期货公司或居间合作机构作为居间人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其收入来源是与经纪人签合同。
中国期货市场最早出现的,是中金所的中证500指数期货交易。后来,出现了一只期货居间人(平仓与客户平仓,平仓与客户平仓,结算资金归期货公司,由居间人或居间人与客户对冲)。由于是在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品种,受到大多数非期货公司会员的参与。
2020年6月,***批准设立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大商所具有完整的交易体系,交易品种有玉米、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聚丙烯、聚*乙烯、塑料、焦炭、焦煤、铁矿石、胶合板、纤维板、鸡蛋等10大品种,覆盖了国内主要期货市场。其中,玉米期货交易量排名第二。
大连商品交易所:成立于1993年2月28日,是经***批准的四家期货交易所之一,也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家期货交易所。成立以来,大商所始终坚持服务面向社会、创新紧跟市场,市场运行质量稳步提升,连续多年开展了一系列市场培育活动,在助力实体企业应对风险、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大商所自成立以来,围绕品种功能发挥、功能发挥、人才培养、市场服务深度和规则体系等方面持续发力。2020年7月,大商所总经理王玉飞在致辞中表示,大商所将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推动大连商品交易所建设发展,服务市场需求,立足大连期货市场功能发挥。同时,大商所还将不断完善规则体系,提升市场运行质量,优化服务市场环境,助力金融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大商所总经理王玉飞表示,大商所将从三个方面全力支持中小企业:一是建立中证500指数期货等金融期货品种的交易机制,为中小企业提供风险管理工具;二是支持铁矿石等黑色系品种的套期保值交易,进一步提升市场运行质量;三是服务企业风险管理需求,为实体企业提供更加便利的避险工具。他强调,作为中国期货市场第一个上市交易的期货品种,大商所将稳步推进市场建设,努力打造服务全球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新格局,助力企业更好利用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工具,为更多投资者提供更加丰富多彩的避险工具。他说。
王玉飞表示,在国内衍生品市场建设中,相关方也一直在强化自身在这方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