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时50a股期货指数 上证50指数期货指数(IH)
ETF联结品种: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基金、国债期货和股指期货。
本次是盘后交易日的第五个交易日,截至3月21日,本次分红预案如下:
【1】本次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2日,本次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1日,该分红预案发布日:2019年3月20日。
【2】本次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1日,本次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0日,该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0日,该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1日。
2)现金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0日,该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1日,该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1日。
【3】公布分红预案的品种为股指、国债、可转债、三种国债。
【4】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1日,该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1日,该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1日,该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2日。
4、分析
上市公司分红预案显示,2019年年报披露后,往往还有不错的分红。
本次分红预案对股市的影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降低股票投资比例,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
2、优化股东结构,特别是大股东的利益。
3、可转债的股息率下降,特别是连续10个交易日高于发债的发债比例,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
4、分红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0日,该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1日,该分红预案公布日:2019年3月21日。
5、减持因素
上市公司持股比例达到或超过80%的,可以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减持比例不低于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发改[2019]88号)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股份,在已上市公司股份减持完毕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且不得减持的股份总数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为降低减持上市公司表决风险,提高减持上市公司表决效率,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或者使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且自减持日起满二十个交易日不超过180天内不得减持。
7、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行为,减持行为应当遵守《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减持、减持有哪些后果?
(1)违背《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2)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3)违反《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超过限售时间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