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会员由什么组成 会员制期货交易所法人期货交易所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一)名称标准规定。 (二)交易所作为期货交易的交易标准化的、规范化、连续性、连续性、权威性的场所,会员为期货交易的参与者提供一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交易场所。 (三)交易品种要求。期货交易品种是标准合约。交易品种的标准与其他期货品种相同,为期货合约,而以期货合约为标的的标准化合约,要求交易者在合理的时间内,按特定的期货合约的最小交易单位和数量进行买卖。期货合约可以自由地转移,但期货合约是要获得交易所会员资格的一般交易者。在期货市场上,有两种交易品种可以选择,一种是商品期货,另一种是金融期货。商品期货以实物交割的方式进行交易。 (四)交易制度。金融期货实行无杠杆的交易制度,与之相对应的是T+0的交易制度,能够提高期货交易的流动性,交易量大,同时价格容易上涨和下跌,风险低。 (五)参与者适当性制度。我国股指期货交易,交易者需由合法机构,投资者符合适当性要求,可以自行选择和签署交易合同,但需要签署代理机构开户证明,如果代理机构不同意,投资者必须签署《适当性管理条例》,并且交易所出具《风险揭示书》,期货公司需履行相应的法律程序,以供投资者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