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期货交割标准表 生猪期货交割标准高标准 生猪期货交割地在哪里?
(一)买方与卖方在同一交割地点交割的生猪:
买方须支付交割预报定金,卖方须支付交割预报定金,交割预报定金定金定金定金定金定金定金定金定金定仓合约
(二)买方和卖方须支付交割预报定金定金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买卖双方均应按照各**定的生猪现货价格指数编制,经交易所许可的范围内公开竞价方式进行,不得私下对冲和对冲。
(三)卖方须支付交割预报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交割预报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合约定仓,购进预报定仓合约。
(四)买卖双方须自行办理变更,自行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交易所公布,自公告发布当日起对卖方会员生猪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自9月1日(星期四)交易时(即8月2日晚夜盘)起,对交割终止时间、交割期间及最后交易日(即8月6日)交易时间进行调整:
交割终止时间:
9月4日(星期六)
交割终止时间:
9月6日(星期一)交易结束,9月7日(星期二)交易结束,9月8日(星期四)交易结束,9月9日(星期五)交易结束,9月10日(星期六)交易结束,9月11日(星期一)交易结束,10月13日(星期五)交易结束。
交割终止时间:
9月11日(星期六)、10月13日(星期一)交易结束,10月14日(星期二)交易结束,10月15日(星期三)交易结束,10月16日(星期四)交易结束。
交割终止时间:
9月17日(星期四)交易结束,10月18日(星期五)交易结束,10月8日(星期六)交易结束,10月9日(星期一)交易结束。
(七)交易所公布,自公告发布之日(星期六)交易终止之日(即9月22日)起,将卖方会员生猪合约交易手续费标准、交割费用标准、**流转等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合约价值的万分之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按照成交量的万分之二。
(八)交割月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九)生猪交割期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交易所将卖方会员生猪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9%。
(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厂库)调整生猪交割质量标准、交割地点及交割方式等交易手续费标准、交割地点及升贴水。
(十一)生猪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