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为了控制市场风险,稳定市场秩序,制定了涨跌停制度,对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波动幅度进行限制。
涨跌停幅度是指期货合约当日价格相比于前一交易日结算价允许的最大波动百分比。涨停幅度是指合约价格当日最高允许上涨的幅度,跌停幅度是指合约价格当日最高允许下跌的幅度。
涨跌停幅度根据不同的期货品种和市场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流动性较好的品种涨跌停幅度较小,流动性较差的品种涨跌停幅度较大。
当期货合约价格触及涨停或跌停价时,将触发涨跌停制度。此时,该合约将停止交易,直至次一交易日。
涨停:当合约价格触及涨停价时,卖方无法继续卖出,买方只能继续买入。
跌停:当合约价格触及跌停价时,买方无法继续买入,卖方只能继续卖出。
涨跌停制度主要有以下作用:
1. 控制市场风险:限制期货合约价格的剧烈波动,防止市场出现非理性的暴涨暴跌,从而控制市场风险。
2. 稳定市场秩序:避免市场价格出现大幅波动,造成市场混乱,维护市场秩序。
3. 保护投资者利益:防止投资者在剧烈波动的情况下遭受过大损失,保障投资者利益。
尽管涨跌停制度具有积极作用,但也有其局限性:
1. 市场失真:涨跌停制度可能会导致市场价格失真,不利于市场真实供求关系的反映。
2. 操纵市场:涨跌停制度可能为市场操纵者提供可乘之机,通过大量买入或卖出合约,触发涨跌停,影响市场价格。
3. 影响套期保值:涨跌停制度可能会影响套期保值者的操作,增加套期保值成本。
涨跌停制度是期货市场的重要风控措施,在控制市场风险、稳定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也有其局限性,需要结合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进行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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