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金期货交易规则是上海期货交易所(SHFE)为规范黄金期货交易制定的规章制度,保障交易的公平公正和有序进行。将详细介绍上海黄金期货交易规则的内容,帮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参与黄金期货交易。
一、交易合约
上海黄金期货交易合约为 Au,合约单位为 1000 克,最小变动价位为 0.01 元/克,合约月份为当月、下个月、下下个月和再下个月。
二、交易时间
上海黄金期货交易时间分为两个时段:上午 09:00-11:30 和下午 13:30-15:00。
三、交易规则
- 交易方式:黄金期货采用无纸化电子交易方式,投资者通过交易所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买卖。
- 交易单位:交易单位为 1 手,每手合约为 1000 克黄金。
- 交易价格:交易价格以人民币元/克表示,最小变动价位为 0.01 元/克。
- 交易制度:黄金期货采用连续交易制度,即在交易时间内可以随时进行买卖。
- 限价交易:为了防止市场异常波动,上海期货交易所设定了限价交易机制,当市场价格达到涨跌停板时,只能以涨跌停板价格进行交易。
四、保证金制度
- 保证金率:黄金期货的保证金率由上海期货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状况动态调整,一般在 5%-15% 之间。
- 保证金计算:保证金 = 合约价值 保证金率。
五、交割与结算
- 交割方式:黄金期货采用实物交割方式,即合约到期时,买方须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须向买方交割黄金实物。
- 交割地点:黄金交割地点为上海黄金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
- 交割标准:交割的黄金实物须符合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的品质标准。
- 结算价格:结算价格以上海黄金交易所当日下午 14:55 公布的黄金现货结算价为准。
提示:投资者在参与黄金期货交易之前,应充分了解交易规则,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并制定合理的交易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