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风险税(期货交易涉税)

原油期货2024-10-01 18:1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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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期货是一种衍生品投资工具,具有高杠杆、高风险的特点。为了规范期货市场,规范期货交易行为,我国在期货交易中开征了期货风险税,以控制交易风险并增加税收来源。

一、期货风险税概述

期货风险税是一种对期货合约交易征收的税种,属于印花税的一种。期货风险税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征收比例为成交金额的0.002%,由交易所统一代扣代缴。

二、期货交易涉税主体和应税行为

1. 涉税主体

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期货风险税的纳税人:

- 在期货交易所进行期货合约交易的;

- 实际支付或收到期货合约交易价款的。

2. 应税行为

期货风险税的应税行为是期货合约的交易,包括:

- 期货合约的开仓交易;

- 期货合约的平仓交易;

- 期货合约持有期间的移仓交易。

三、期货风险税计算和申报

1. 税额计算

期货风险税按成交金额的0.002%计算,公式为:

期货风险税额=成交金额×0.002%

2. 申报方式

由期货交易所负责期货风险税的申报和缴纳。交易所应当在每个月的10日前,向税务机关报送上一个月的期货风险税申报表。

四、期货风险税的优惠政策

为了支持期货市场的发展,我国对部分期货交易品种实施了期货风险税优惠政策,包括:

- 农产品期货:暂时免征期货风险税;

- 国债期货、股票指数期货:成交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下的部分免征期货风险税。

五、期货风险税的豁免情况

以下情形,可以免征期货风险税:

- 套期保值交易;

- 期货市场发生的因不可抗力、本所故障或其他不可归责于纳税人的事由导致的交易;

- 其他经财政部批准免征期货风险税的情形。

期货风险税是国家对期货交易征收的税种,旨在控制交易风险并增加税收来源。期货交易者应当了解期货风险税的涉税主体、应税行为、计算方法、申报方式、优惠政策和豁免情况,以确保交易合规并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