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以下简称“国社科金”)是国家资助社会科学研究的专项基金,旨在支持和促进中国社会科学领域的创新发展。为了规范和指导国社科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国家社科基金办公室制定了《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分类标准》(以下简称“分类标准”)。
分类标准是国社科金项目申报和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以下意义:
分类标准遵循以下原则:
分类标准分为四个层次:
1. 一级学科
一级学科是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分类,共分为12个:
2. 二级学科
二级学科是一级学科下的细分领域,共分为100个。例如,经济学一级学科下设有经济理论、金融学、国际贸易等二级学科。
3. 三级学科
三级学科是二级学科下的进一步细分,共分为300个。例如,金融学二级学科下设有货币金融学、投资学、保险学等三级学科。
4. 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是三级学科下的具体研究领域,由项目申报人根据研究内容自行确定。例如,货币金融学三级学科下可以设置“金融稳定”、“金融创新”等研究方向。
分类标准在国社科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中具体应用如下:
1. 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人根据自己的研究内容,选择与之相匹配的二级学科和研究方向。
2. 评审工作
评审专家根据分类标准,对项目申报的学科归属、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进行评审。
3. 项目管理
国社科基金办公室根据分类标准,对已立项项目进行分类统计和管理。
分类标准的科学应用,有助于规范国社科金项目申报和评审工作,提高项目质量,促进中国社会科学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