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指期货,又称股票指数期货,是一种以股票指数为标的物的金融衍生品合约。其结算方式与股票期货和商品期货有所不同,将详细介绍期指期货的结算机制。
期指期货合约的结算日期通常为合约到期日,即合约到期交易的最后一天。具体结算日期由交易所规定,一般为合约到期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期指期货的结算价格由交易所根据标的指数在结算日收盘时的加权平均价格计算得出。不同的交易所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但一般都以标的指数中成分股的权重为依据。
期指期货的结算方式主要有两种:
1. 现金结算
现金结算是指在结算日,多头和空头双方以结算价格进行现金交割。多头方收到结算价格与合约面值的差额,空头方支付结算价格与合约面值的差额。
2. 实物交割
实物交割是指在结算日,多头方收到标的指数中成分股的实物股票,空头方卖出标的指数中成分股的实物股票。实物交割通常只适用于标的指数中成分股流动性较好的合约。
期指期货的结算流程一般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