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易结算制度最新发布,这是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在本次大会上,金融期权交易所工业品交易结算制度和清算系统高级工程师郑嘉朋向期货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我国期货市场和证券市场在结算制度上都有严格的规定,对衍生品市场风险防控具有积极意义。在此次大会上,郑嘉朋称,近期,交易所不断修改完善了结算制度,与之密切相关的结算制度,需要我们认真学习。
工业品交易结算制度方面,郑嘉朋表示,我国期货市场与证券市场是紧密相连的,因此,期货市场作为交易的清算机构,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结算机构,将由交易所负责。期权交易结算制度实施后,期货交易清算机构在结算业务中具有了结算业务风险监测的能力,可以按照结算价进行结算。
在郑嘉朋看来,金融衍生品市场结算制度的制定有利于证券市场的跨市场、跨品种交易,又有利于衍生品市场的完善和完善,有利于促进期权市场跨品种交易和风险监测。
对此,郑嘉朋表示,金融衍生品交易结算是一种结算业务,是期货市场的一种分支,且交易所会员结算要由交易所会员参与,交易所参与参与的业务是会员充当交易,承担交易风险,最终承担结算风险。投资者应在交易所作为结算机构参与交易结算。结算机构为期货公司提供会员结算服务,期货公司作为独立的结算机构,应当成为结算者参与交易结算。
郑嘉朋表示,作为金融衍生品交易结算的重要机构,金融衍生品市场将构建起具有金融属性的结算业务平台。作为金融衍生品交易结算业务的平台,结算机构提供结算服务和风险监测信息服务,实现结算的实时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需要注意的是,交易所作为结算主体,应当对结算机构的执业资质进行审核,对结算业务情况进行监督,并且,交易所的最高审慎风险监管原则上不低于100%。结算机构收到客户结算准备金或强行平仓的资金,应当将风险暴露,并按规定及时追加保证金。
据悉,金融衍生品的交易结算要在期货公司作为结算风险的结算会员之后,由交易所独立对结算风险进行调查。具体操作上,期货公司作为结算会员,应当及时对结算风险进行风险监测。结算机构作为结算会员,应当按照交易所要求的结果,为客户参与每日结算的客户提供结算服务。
结算机构可以根据账户交易、资金清算和风险管理需求,为客户提供期货经纪、投资咨询、做市商管理等服务。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可以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向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进行期货交易。目前境内期货市场交易标的包括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原油期货、黄金期货和外汇期货,境外客户可以通过保税交割获得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的期货交易编码。交易所对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特定非经纪参与者的期货交易可采用单独的结算账户。结算方式是统一的,客户每次提交的交易指令必须由交易所另行发布。
据了解,金融衍生品交易结算涉及的交易结算包括会员总、客户交易、资金结算和保证金存管。客户保证金存管分为保证金存管和客户保证金存管两种形式。保证金存管指银行与期货经纪公司签署的《客户保证金存管协议》中约定客户保证金存管的模式,保证金存管是指交易结算机构为客户提供保证金存管的业务安排。在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的交易中,客户保证金存管指期货经纪公司签订的《客户保证金存管协议》中约定客户保证金存管的模式,保证金存管指期货经纪公司通过期货经纪公司代理客户进行期货交易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