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股指期货交易日均为每日9:00-12:00,收盘时均为24小时交易。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合约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日前第三个星期五,交割结算日为交割月第15个交易日,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除最后交易日外,每个交易日都不允许更改交割结算价,每个交割日都可以对投资者进行最后一次的交割。
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采用现金交割结算价,交割结算价是合约交割月份最后一个交易日结算价,也称“最后交易日”。
交割结算价采用现金交割结算价,交割结算价采用现金交割结算价。
一般来说,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随着交割结算的进行而变化。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是确定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的基础,其确定方法是:
(1)每次交割结算价与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有一定的误差。
(2)每次交割结算价与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有一定的误差。
(3)当股指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后,由于股指期货的保证金要求,投资者不能在合约的交易日内进行全部头寸的平仓操作,这样会造成保证金不足,如果投资者不及时平仓,将会面临到追加保证金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