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易安排调整

期货公司2023-12-01 11: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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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指期货交易安排调整为:新的期货品种在期货市场的交易安排上实施调整。具体而言,修订合约,增加合约月份,调整交易保证金,调整涨跌停板幅度,以及交割手续费。修改交易限额,增加合约月份,调整相关合约持仓限额等。

按规则,当新合约上市后, 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并调整次月和次年月份合约,再次扩至次月和次年月份合约。对于新挂牌的合约,将按照合约规则执行。比如,原本10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和12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两个交易日,则在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闭市前调整。

扩展资料

上市品种规则调整包括以下几方面:

1、上市时间调整:自2006年5月18日~2006年5月24日连续交易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0%、±20%、±15%、±15%的调整为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第六次、第七次和第九次。

2、手续费调整:从2005年1月1日交易开始,按照20%的交易手续费收取,此次的调整为4元,此次调整不再涉及印花税。

3、增加保证金:从2005年5月1日交易开始,调整至2011年1月24日交易结束。

4、交割手续费调整:从2011年6月1日交易结束之日起,暂不调整部分股指期货的交割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