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油期货交易轧差于5月26日生效,是一种划时代的期货交易品种。据统计,它的交易量相当于全球外汇市场的总成交量,目前市场上的交易量是以每天20%的速度增长。交易的结算方式可以理解为:交易委托、中央结算、银行和国有银行来进行。
我国,作为全球原油的定价中心之一,美国的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专门对原油期货交易进行标准化的制定和交易。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和纽约商品交易所在各个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市场都会向国际化的原油期货投资者发布合约。纽约商品交易所上市的期货合约是以WTI和Brent的原油期货合约为标的的原油期货合约。
根据有关法规,我国的原油期货合约对交易的要求是比较严的,首先要遵守期货交易的有关规定。原油期货交易单位:1000桶/手;报价单位:元(人民币)/桶;最小变动价位:0.1元(人民币)/桶;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原油期货合约交割月份为最近1-12个月为连续月份以及随后八个季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