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期货新政策(中国银行期货新政策**)主要包括:
第一,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应通过全面评估投资者资产、净资产、离岸**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论证适当性制度的完善,根据投资者的实际情况,针对特定主体的投资者,可适当性匹配。
第二,完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目前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的制定主要根据投资者实际情况作出细化,包括客户身份、投资标的、风险测评及风险承受能力等,其中,客户身份要求为合格投资者(投资者)和相关专业投资者。
第三,调整适当性评估建议。
现行证券公司、期货公司等机构的适当性评估要求,将投资者在中金所、上期能源等合格投资者的权限开通,原则上要求投资者满足50万,而且账户资金要达到50万元。
第四, 管理层可以采取风险评级的方式,参照评估报告中的评级结果,进行适当的调低,将评级结果公布给投资者,调整后达到评估结果的要求,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会员进行。
第五, 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交易日期货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第六, 监管层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对《中国银行间市场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部分介绍,更多内容,投资者可适当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