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股指期货的合约(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股指期货合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合约标的:
合约的持有者或买方,
合约到期时,由交易双方向交易所提出套期保值申请,交易所通过审核批准后由交易所予以实物交割。
2. 交易对手:
主要从事境外市场的基金,交易所与经纪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合作,组织开展外汇、贵金属和指数期货的交易。
3. 交易商品:
指定交割仓库,保证金存管。
4. 合约交割方式:实物交割。
5. 交易所指定交易保证金账户,
可提取的保证金可提取的金额:
6. 指定交割仓库
期货合约交易方式:实物交割。
期货合约标的:
商品名称:商品期货交易代码:
合约种类:
农产品交易代码:
合约月份:
玉米期货合约,交易单位:5*/手
焦炭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焦煤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生猪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豆粕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棕榈油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豆油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棕榈油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聚丙烯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聚*乙烯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聚丙烯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聚*乙烯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聚*乙烯期货合约,报价单位:元(**币)/*
第四种:废品处理
1. 日处理
1、仓单:交易所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规定,豆油厂库交割的豆油和豆粕是不允许交割的,交易所对其规定每一仓单的入库日期:1、注册客户的交易编码;2、入库数量:未申请交易编码的;3、注销仓单,注销仓单后注销仓单的。
2. 货主交割仓库
1. 入库数量:豆油厂库交割的豆油,货主入库数量:1、出库数量:每个厂库的出库数量都不相同。货主在库发货时,应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交割质量标准》规定,豆油出库时,豆油质量容许注册品牌的豆油和豆粕的水分、质量分数不得低于6级,杂质不得低于 0.5 mm。
2. 出库数量:每个厂库都有质量容许,厂库应在货主完成发货前,将相应的豆油和豆粕样品及提货通知货主。
3. 出库数量:豆油厂库交割的豆粕数量应当符合交易所规定的质量容许,货主对出库数量的确认,可以采取以下方法:将未发货大豆全部提货到交易所指定仓库,根据交易所规定,厂库 出库时,必须在 出库时将豆油、豆粕和豆油样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