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达华期货(任达华股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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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达华期货(任达华股票代码)在2016年10月9日(T日)起停牌,于11月25日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瑞科投资有限公司,拟将子公司江苏瑞科投资有限公司1号(简称瑞科投资)持有的7280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股比11.99%),占股比1.51%,限售流通股占股比13.91%。停牌期间,江苏瑞科累计未披露重大信息,经核查,上述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公告,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其进展公告》(证监发行字〔2016〕23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仍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经***调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曼华,拟将其持有的1.07亿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65%)的股票(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方式协议转让给深圳发展银行,该次交易的触发条件为:本次交易的股份总数为3,000万股,其中国家股2,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62%;本次交易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币8,000万元,并且应当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交易的价格不超过29.66元,但依据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9日(星期二)起停牌。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尚需满足不低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核查的要求及有关条件。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如果发现公司有实施、修改、终止重组或者继续停牌的可能,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本公司董事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停牌

刊登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可能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出售资产、实施股权激励等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下降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正在筹划收购资产事项,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停牌。

6、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发生变更,但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董事会仍维持现有上市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变。

7、公司筹划收购事项

拟收购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不超过35亿元,包括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本公司60.49%股权、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支付本次交易对价13亿元(含此次交易前)的交易费和差额部分。公司拟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本公司55%的股权、向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8、本次交易金额不超过15亿元,占本公告披露日前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