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期货交易的时间 商品期货交易的特点:
1、交易时间:
(一): 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13:30-15:00。
2、交易单位: 商品期货的交易单位是
1000g/kg,是期货的一种标准合约,为所有投资者在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期货品种中交易数量的比例。
3、价格波动:
国内期货交易实行的是价格形成机制,期货价格的形成必须遵循一定的方向性。期货价格具有波动的基本原理,因此,期货价格不仅受供求关系的影响,而且还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4、交易单位:
根据期货合约规定,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最小变动价位为1元/*,因此,期货价格变动一个点,变动幅度为10元。
5、最小变动价位:
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为期货合约价格的最小波动幅度。
6、每日价格最**动限制:
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
7、最后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与其他交易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