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成交是以什么为原则(期货商品合约成交比例表),一般为五分之一,六分之一为中心,原则上交易商是买方和卖方的成交数量最接近,这一点是由于期货合约的买卖交易具有风险和收益特征,所以在买卖期货合约时,都必须以对冲平仓来避免风险。
期货合约买方(卖方)在支付保证金时必须以比其规定的价格水平支付履约保证金;卖方(买方)在支付保证金时必须以比其规定的价格水平付出履约保证金。
第三、期货合约的报价
在期货合约的买卖双方之间通过公开竞价来确定期货合约的标准,如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大豆合约的标准为1、5、9、12月,豆粕合约的标准为2、5、9、12月,豆油合约的标准为6、7、9、12月。
第四、期货合约的交割
在进行期货交易时,不同的交易商有不同的交割方式。如投资者在最后交易日,未平仓合约的交易商想要对所持有的合约进行实物交割的,那么可以选择提前平仓,来回避实物交割的风险。
第五、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
一般来说,最后交易日是指期货合约到期前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这一天买卖双方都要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并且要通过会员对交易所的交割申请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