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释放再松绑信号(股指期货彻底松绑)
10月24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股指期货市场交易监管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以更加真实、充分、高效、准确的形式贯彻落实,全方位规范和服务市场。
《通知》明确,自2017年11月1日起,将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此后,对于近期大幅调整的A股、期指合约,将维持现行的涨跌停板幅度。同时,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
同时,在此基础上,自2015年6月15日起,修订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下称《决定书》)等两项自律管理条例(下称《决定书》)也一并配套发布。
此次《决定书》规定,自2016年11月1日起,对股指期货交易采取限制交易、强制减仓等自律监管措施。其中,对于长期**和控制日内开仓量、持仓量、成交量异常波动等异常交易行为,将实施5%的交易限额;对于因认定存在操纵市场、**交易、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行为的,将实施限制开仓1个月,扩大次日开仓交易量;对于具有操纵市场、故意影响市场或者故意影响正常交易秩序的,将实施限制开仓1个月,扩大次日开仓交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