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期货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最新)

黄金期货2023-07-22 08:18:36

期货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期货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最新)_https://www.iteshow.com_黄金期货_第1张

期货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期货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最新):

1、期货行业协会、期货经纪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第2项(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向客户和社会公众提供),属于自律性自律性会员的行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和道德风险属于自律性行政规章的范畴,自律性活动是期货行业和期货市场投资者的行为准则。(强调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不以个人名义进行违法,不以个人名义进行违法)。

2、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客户提供与期货交易相同的期货交易和其他相关服务,并及时向客户提供期货交易建议。

3、从事期货业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为客户买卖期货:(一)向客户出借自己的个人信用或者借贷得来的资金;(二)向其父母或配偶以证券账户内的资金买进或者借出;(三)向其配偶以证券账户内的资金借出或者借出;(四)向其父母或配偶以其子女委托第三人代为买卖股票;(五)向其配偶或配偶以其他代为买卖股票。

4、从事期货交易的人员违反规定,编造或者传播虚假信息,扰乱期货市场的交易秩序,扰乱期货交易秩序的,行为人可以依据《中华**共和国刑法》,将其处以警告或者罚款。

5、期货交易所会员单位,期货交易所总经理、期货经纪公司的工作人员,应当禁止其从事期货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