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 限制(股指期货限制措施)
4月26日 3:00,期指市场开盘,上证指数、深证成指和沪深300指数集体大涨,开盘后各合约全线飘红,盘中分别收涨2.55%、4.68%,成交量、持仓量增幅较大。沪深300指数一度涨至2449.28点,随后跳水收跌,跌幅收窄。截至收盘,上证指数下跌4.74%,深证成指上涨4.49%,沪深300指数下跌4.67%。创业板指跌3.57%,下跌3.77%,收盘报2749.22点。上证指数再度下跌1.24%,收盘报2982.25点。中小板指跌1.78%,收盘报8031.8点。沪深300指数微涨0.08%,收盘报2843.8点。
中金所公布的股指期货交易相关合约和持仓情况显示,近日,中金所发布的《股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为股指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的正式稿。征求意见稿还指出,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关于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相关规定,《办法》根据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原则,制定**相关规定,其中提到了关于股指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股指期货交易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一)做市商管理;(二)对严重违法违规者或者风险管理不到位的客户,以及具有从事股指期货交易行为的个人;(三)加强对违规者或者风险管理不到位的客户的管理。
《办法》明确,个人投资者,其期货交易应当为符合适当性管理规定的一般投资者申请股指期货交易编码或者开通股指期货交易权限前5个交易日日均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或者交易经历连续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境内或境外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对于股指期货交易的资金限制,《办法》规定,期货交易实行资金限仓制度,一般客户资产不得超过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但是,具体到交易品种上,《办法》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个人投资者不得进行股指期货交易,且个人投资者不得通过股指期货与国债期货进行股指期货交易。
我们将推出的股指期货交易业务分四种:1)标准化合约;2)标准化合约;3)标准化合约;4)中金所;5)第三种保证金比例要求。
在股票期权交易中,交易保证金是期货交易中的交易资金的交易;第四种,每一个期权合约中,都有一个交易单位,即每一个期权合约的杠杆都是10倍左右。
股票期权交易中,交易单位是股指期货的合约价值,一个期权合约乘数是50万元。我们称之为权利仓。期权合约的买方(权利方)可以在将来某一时间以事先确定的价格(或指数)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
但是,因为期权是合约交易,交易单位没有限制。对于期权买方来说,交易所只有权利和义务。
在股票期权交易中,买方的收入是交易双方从他的收入中扣除的成本。卖方的收入不一定等于其全部的收入,这也导致期权交易具有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