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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合约的标准化程度和保证金制度使得在进行股指期货交易时,交易者可以按照以下原则确定交易方向:
(1)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50%时,可以按照正常标准向交易者收取保证金;
(2)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低于20%时,可以向交易者收取交易保证金。
(3)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升高时,交易者可以以当日价格买入或者卖出股指期货合约,平仓或交割获利。
(4)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通常是每年的3月,对于大部分的交易者而言,可以按照之前所确定的股指期货合约价格进行现金交割。但是,对于大多数的交易者而言,交割月份有时候并不合适。由于交易者无法通过集中的交易所来完成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故一般不建议投资者进行现金交割。
(5)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高于50%时,可以采取现金交割。
(6)股指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低于15%时,可以采取现金交割。
(7)股指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是1995年7月,即7月30日。
(8)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2006年10月,即2007年10月30日。
(9)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2007年10月27日,即2007年10月27日。
(1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2007年10月28日。
(11)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2008年9月29日。
(12)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割日是2008年10月29日。
(13)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2008年10月28日,即2007年10月29日。
(14)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2008年10月29日。
(15)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2008年10月29日。
(16)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2008年10月27日。
(17)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2008年10月29日。
(18)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日是2009年10月27日。
(19)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2010年10月26日。
(20)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2010年10月29日。
(21)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2010年10月30日。
(22)股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是2010年10月27日。
(23)股指期货合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