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最后交割日没有平仓怎么办(股指期货交割日未平仓)
交易所规定,股指期货最后交割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股指期货最后交割日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也就是说,沪深300股指期货的最后交割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四个周五。如果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未平仓,那么最后交割日后的五个交易日,期指的交割品都是现货指数,现货的交割期为最后交割日的第三个周五,由交割结算价进行算术平均后算出。股指期货交割日的计算公式为:股指期货交割结算价=现货指数最后交易日结算价×(1+CIF(CIF(最后交易日)+DIF(最后交易日))。
交割日时间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交易日,具体如下:
股指期货交割日的收盘价: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
交割日股指期货的交割品是指股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根据交易所规定,不以交割的某一合约的交割数量为标准,而是按照一定的公式计算的某一合约的交割结算价,如某一合约中某一合约进入交割月时,就要计算股指期货的交割结算价。
交割日的股指期货合约到期的日子有:
股指期货最后交割日结算价=(交割结算价-相关指数最后交易日)日结算价×(1+INDEXC-IF)
交割日股指期货交割日的股指期货合约的交割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1+INDEXC-INDEXC)
交割日股指期货的最后交易日后的连续五个交易日,如下:
(1)交割日,交割股票收盘价:最后交易日的收盘价
(2)交割日,交割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3)交割日,交割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结算价
(4)交割日,交割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成交价
(5)交割日,交割结算价:最后交易日的成交价
(6)最后交易日,最后交割日股指期货交割日后的四个交易日
问题:我国股指期货交易时间?我国股指期货市场自1990年12月正式推出以来已经有了三十多年的历史,发展较为迅速,交易规则也较为完善,包括:
1.有关开户条件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开立股指期货账户
2.适当性要求
适当性要求包括:
投资者的开立资金、交易经历、投资者教育、相关问卷调查、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基础知识测试、投资者教育、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适当性匹配意见、相关信息披露要求、投资者适当性匹配意见、合格投资者核查意见等。
3.有关操作要求
股指期货开户条件:具有适当性要求的金融期货
(1)申请开户时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不低于**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2)具备股指期货基础知识,通过相关测试;
(3)具有累计10个交易日、20笔以上的股指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最近3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商品期货交易成交记录;
(4)不存在严重**诚信记录,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股指期货交易的情形。
(5)交易经历:不存在严重**诚信记录或者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