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价格发现功能(期货与期权的价格发现功能)
作为指数期货,股指期货合约的远期价格,一般都是以指数成分股的股票价格作为基准,期货则与之相联系,这样在一个统一的指数构成中,期货价格一般被作为一种价格单位,而股指期货合约的价格则可以用期货价格作为一种估价单位。这种价格合同的选择,与现货价格的数量密不可分。另外,作为一个精确的指数来判断某个特定股票的市场价格,具有较高的准确性。
通常在期货市场上有一些交易所,这些交易所在合约到期时,会因为对合同的错误或者对合同的过错而造成股指期货价格的波动。交易所规定的股指期货的每点价为指数点,每点价差为1元,股指期货的总价差为10元,股指期货的总价差为2元,那么这就导致了交易所对股票的不同价格,以及交易所向投资者所进行的价格发现功能的不同。例如,某股票的股指价格为1200点,交易所指定某合约的总价为1000点。另外,期货合约的价格波动是正常的,除非股指期货交易者在短期内看对了这些价格的未来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