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交割制度(期货交易交割制度最新)中,明确规定了期货交易的交割方式、交割数量、交割地点和交割方式。
一、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交割制度中,期货交易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交易双方通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了结到期未平仓合约的过程。
在交割过程中,期货交易所会规定,除了在交割月第一天结算时,交易所会对交割未平仓合约进行强制平仓。这个强制平仓的方式非常少见,因为其必须以交割日为结算日,也就是说在交收日,交易所将开具交割证明的有效日资结算,汇入交易所指定的交割仓库,交易所按规定予以平仓。
那么当期货合约的持仓量大于零的时候,交易所就会强行平掉自己的期货合约,当持仓量小于零的时候,交易所会对该持仓进行强平。具体的就是在买卖期货合约的时候,交易所为了防止出现市场价格大幅波动,要防止市场出现过度投机,一般都是先买进后卖出。期货交易是一种远期合约的交易,到期之后,买卖双方可根据合同进行交割。
二、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交割制度中,指交割日是指必须进行商品交割的某**货合约的交割日期。具体来说就是对某**货合约在交割日收盘后的第三个交易日闭市后,对该交割月份买进平仓的持仓按交割结算价进行结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