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原油期货合约标准(上海原油期货标准合约):
1、交割月份
按目前的设计标准,一般来说,原油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为当年的1、3、5、7、9、11月,交易单位为1000桶/手,最小变动价位为0.1元/桶,交割月份为1、3、4、7、8、9、10、11月,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交割方式为实物交割。
2、交割地点
上海原油期货的交易单位为1000桶/手,交割地点为国内中心大中城市,在有原油期货合约允许进入交割月的规定中,从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开始,按照最小交易单位计。
3、交割方式
上期能源规定,交割地点为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4、国内外相关业务规则
投资者注意,境外交易者参与中国期货原油期货的交易时,需要按规定的手续费收取,开仓和平仓不收费。
5、客户
由于期货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了杠杆,出现强平或者爆仓的情况,因此投资者一定要提前了解国内期货交易所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