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期货交割期(黄金期货交割期限)通常分为两种,即实物交割和资金交割。现金交割是指持有黄金实物的买方通过交接站支付一定金额黄金的期货溢价,这就使黄金期货在履行完毕交割期间不能被买卖平仓,产生不了实物黄金的流入。现金交割就称为黄金期货交割期,一般要至少提前1~2个月办理,当然这种交割期的日期都是黄金期货合约的到期日。黄金期货交割期间没有资金交割的说法。
首先,所谓黄金期货交割期,就是指黄金期货合约在交割期满的时候,由买卖双方自行交收交割货款。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可以以实物交收,也可以延期交收。交割期可以理解为黄金期货的交割期,在交收过程中的交易时间内可以买卖黄金期货,以避免黄金实物交割期的流动性差造成市场价格急剧波动。
其次,所谓黄金期货交割期一般都是在实物交割期满后的5~15天,黄金期货与现货的交割期一样,但是交割期的价格不等于期货价格。黄金期货交割期是指交割期内,没有货物交割的意思,买卖双方之间在结算过程中也没有支付差价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