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实物交割 名录登记(实物期货交易)
我国期货交易实行标准化交割,期货实物交割应该满足一些条件:
一是期货实物交割地应当是交易所指定的交易场所。我国期货市场上,各类现货交易以及实物交割都属于期货实物交割方式。在我国期货交易实行标准化交割是指交易所对期货交易实行统一结算,是指会员、客户对期货合约所载商品所有权进行必要的转移,不得随意转移或转移。
二是实物交割地应当符合交易所对交割商品的质量标准、标准、等级、交货地点、数量等标准。
三是实物交割地应当是指定交割仓库、交易所指定的指定交割仓库、指定交割仓库或指定车板交割场所,以及在国家质检机构监督下对交割商品质量检验的指定交割仓库。
四是交割结算机构在交割中对交易所交割商品的质量有明确的规定,对仓库、车板交割商品的质量、数量、交割地点等内容做出详细规定。
五是在实物交割时应当及时将具体的实物商品的具体质量等级和等级由交易所另行公布,并妥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