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部分赎回原则不正确的是(基金的买入和赎回规则)
一是交易型**式指数基金赎回原则
在国内,投资者要想交易基金,必须在交易所(银行)开立基金账户。如果已经在其他公司、证券公司和银行开户,那么就只有交易所会优先赎回,而柜台赎回就有两种方式。
一是在交易所上市的普通**式指数基金,资金托管人在投资者购买基金后,若想要赎回基金,必须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申请基金托管。但是基金管理人需要根据其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为单位,且基金份额在一个交易日内不得转让。在交易所的上市证券市场上,一共有五类指数基金,分别是:沪深300指数、中证500指数、上证50指数、中小板指数、创业板指数。每一类指数基金的投资者在使用时,都需按照比例交纳投资风险准备金,资金的安全是投资者获利的重要保证。投资者在购买指数基金时,不可以只把资金全部转入基金,可以按照投资者所持有基金份额为单位,也就是说,投资者只有在其买入时才能获利,一旦投资者卖出时,即使投资者购买的基金份额不允许出售,投资者也不能再次出售。因此,投资者在投资时要有第一原则。
二是交易型**式指数基金赎回原则
(一)在基金份额卖出时,投资者不能撤回证券账户,必须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或证券公司进行申购赎回,资金必须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或证券公司账户。而在交易所指定的证券公司,投资者可以在申购赎回时,在交易所指定的证券公司办理资金的存入,进行基金的买入。如果投资者不想在交易所,那么就只有在其卖出时才能撤回证券账户,而如果投资者不想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或证券公司办理资金的存入,那么只能在交易所指定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赎回。
(二)投资者在发生申购赎回时,所不能撤回的证券账户。以沪深300指数基金为例,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必须将其申购或赎回的证券账户中的资金托管在该交易所指定的银行或证券公司,进行申购或赎回。一般来说,在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可直接将资金撤出到其他**式基金,另外,如果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资金申购后,也不想在交易所指定的银行或证券公司进行申购赎回,只能在交易所指定的证券公司进行申购赎回。
(三)基金申购赎回原则
(一)在某一基金份额停止申购的情况下,投资者的申购、赎回均按照规定进行,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时,必须在基金份额净值上扣除赎回费用后才能赎回基金份额。基金赎回的价格按照其规定。一般来说,基金赎回的价格越高,投资者的申购、赎回金额就越大,反之亦然。
(二)基金赎回时,赎回时投资者要向基金管理公司申请赎回的,必须按照投资者的要求进行。赎回价格在计算基金单位净值时将当日所发生的份额净值加上赎回费。如果投资者当日在网点基金销售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少于1个月,那么在赎回时投资者的申购、赎回金额将小于或等于所买基金的单位净值;如果投资者当日在网点基金销售的基金份额持有时间超过1个月,那么在赎回时投资者的赎回金额将小于所买基金的单位净值。
(三)基金赎回价格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基金单位净值=(总资产-总负债)/基金份额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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