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300股指期货现金交割(股指期货采用现金交割)为现金交割中的一项。为优化到期日的交易安排,上证50股指期货合约和中证500股指期货现金交割采用现金交割。
股指期货现金交割应以股票交割结算价为成交价格,最后以现金支付方式了结,客户可进行交割,但交割量不满足持仓数量的要求。股指期货IF、IH、IC、TS交割结算价由于收盘价格对应的“∑”数值不同,反映的是在交易所的每个交割日收盘价格的涨跌情况。现金交割结算价指某一合约在收盘后的某一交易日收盘价格与该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之差。
在标准品交易规则中,交割结算价是指某一合约自交割月份第一个交易日起至交割月份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交割结算价的计算公式如下:
交割结算价=该合约交割结算价×(1+(1-合约交割结算价)×交割结算价×(1+(合约交割结算价-相关费用)×(1+(合约交割结算价-相关费用)×交割结算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