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动力煤期货合约规则(煤炭期货合约)
1、动力煤期货合约内容
1、标准合约:主要内容包括实物交割和仓单交割。交易标的为动力煤的基准交割地点,合约中的标的物为动力煤的基准交割地点,交割单位为每手5000*(5*),交割应当以每手5000*(5000*)为单位。
2、交割方式:交割,是指卖方在买方履行交割意愿的同时,按照交易结果的一定比例支付给买方的货物。卖方交割,是指买方在卖方交割未平仓时,按照交易结果的一定比例支付给卖方的货物。动力煤期货交割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种:一是,仓单交割是指卖方在交易中提货货物。由于卖方未按规定交付货物,因此卖方必须在合约到期前三十天内在交易所要求卖方交付货款,买方不可以交付货物,卖方应交付货款。二是,交割期是指卖方根据自身需要来完成实物交割的。例如,如卖方是有动力煤的,卖方想要用动力煤实物交割,必须在期货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将其货款交付买方,而买方则必须在最后交割日后(不含最后交易日)如数交付货款,买方不允许交货。三是,买方交割期是指卖方可以在期货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内选择交割。四是,卖方在实际交割日内还需向交易所支付《标准仓单交割确认书》,如卖方未能在标准仓单交割期满12个月(含),交易所会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将货款付给卖方。五是,卖方要履行完合约的货权交割。卖方不能在最后交易日内交付标的物的,交易所将货款交付买方。六是,卖方提交《标准仓单交割确认书》后,买方必须在最后交割日14:30前将期货合约进行交割。六是,卖方交付《标准仓单交割确认书》,若卖方未在最后交易日14:30前完成交割,则卖方应当在最后交割日后15:00前完成交割。七是,卖方交付《标准仓单交割确认书》,若卖方未在最后交易日15:30前完成交割,卖方应当在交割月第一个交易日至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将货物交付买方。若买方已交付货物,则买方可在最后交割日之前向交易所支付全额货款。(单位为10*/手)
问题五:大连商品交易所发布的动力煤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征求意见稿对动力煤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做了具体修改,什么是动力煤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回答:动力煤期货交割质量标准将由动力煤期货交割基准品质及升贴水调整为基准品质。基准品质调整后,动力煤期货交割地点由原来的1,000元/*调整为1,400元/*,且日均质量符合交割等级要求;升贴水调整为0元/*。其中,基准交割地点由原来的1,000元/*调整为1,600元/*,升贴水调整为0元/*,由基准交割地点改为1,000元/*。新标准将在煤炭市场上引起相关市场主体的关注,提高相关企业参与期货市场的积极性。在动力煤期货交割质量标准调整的同时,提高了相关企业的交割质量标准,调整后的动力煤期货交割基准质量标准将按照现货贸易中基准交割地的升贴水与现货贸易中的升贴水的贸易量进行调整,修改后的动力煤期货交割基准品质由原来的含税价格调整为含税价格,不再含税价格作为新标准替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