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合约拿到交割(期货合约可以随时交割)就有了规定。期货合约是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作为期货交易的一种类型,期货交易的对象并不是商品本身,而是商品(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是期货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
期货合约与现货合约是相对的概念,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价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而价格又是在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
期货合约的履行是在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
期货合约与现货合约的关系是:
(1)标准化
期货合约:期货合约都是标准化的,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的某一特定日期,可以按照事先确定的价格买卖某种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2)标准化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
(3)标准化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价格又是在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
(4)集中化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
(5)集中化
期货合约是在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价格又是在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
(6)标准化
期货合约的履行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
(7)交易双方都是在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
(8)价格标准化
期货合约的履行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价格又是在交易双方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
(9)标准化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
(10)集中化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
(11)集中化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
(12)交易、结算、交割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而价格又是在交易双方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
(13)保证金制度
期货合约是在交易所组织下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
(14)延期交收
期货合约的交收是由交易所组织的,具有法律效力。
(15)杠杆机制
期货合约是在期货交易所的交易厅里通过公开竞价方式产生的,具有法律效力。
(16)双向交易和对冲机制
期货合约可以双向交易,也称多空交易,就是期货交易者既可以买入期货合约作为期货交易的开端(称为买入建仓),也可以卖出期货合约作为交易的开端(称为卖出建仓),也可以买入建仓后通过卖出相同合约的操作来解除履约责任。
(17)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费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实行净额一次划转,相应增加或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