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期货增强策略(国债期货高频交易策略)
国债期货策略(国债期货高频交易策略)
1.国债期货合约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的《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交割结算公告(2011年11月6日)》,根据2012年10月6日国债期货各合约交割月份的具体交割结算价,设计出《2012年10月6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期货合约交割结算参数调整后》为样本,并采用定值建仓的方式,采用与现货市场同品种同期限、同期限(TF合约代码不变)的方式,以“1”为界限,根据总持仓量、总成交量、总持仓量的变化情况,确定各合约的交割结算价,依据国债期货合约当时交割月份价格确定交割结算价。
2.国债期货合约
根据国债期货合约设计方案,合约中的国债品种中的**国债品种可由**国债登记结算公司指定,而不能由财政部指定,这一方面在于我国对发行国债的审批较严,不能以抽查方式按照本章第二节的规定进行审批,另一方面,国债期货市场流动性较好,是为了避免过度投机,对国债期货交易产生了一定程度的扭曲,以防止出现过度交易和人为操纵,从而更好地提高国债期货交易的流动性,有效发挥市场价格发现功能。
3.股指期货
我国推出的国债期货是以股指为标的物的,根据该合约的交易规则,合约中的股指期货具有交易时间段的撮合规则,国债期货交易时间是合约在每个月的第一个交易日结束后的第10个交易日,其交易的日期为每个月的第10个交易日。